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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016-02-02 15:35  

密云彩虹桥事件: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彩虹桥(亦称 云虹桥)上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15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全力做好伤员救治 及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对有关1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党纪政纪处罚,并将事故中 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孙勇、陈百年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海踩踏事件: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正值跨年夜活动,因很多游客市民聚集在上海外滩迎接新年,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公布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调查报告建议,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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